《昆明市學校安全條例》12日正式發(fā)布,將學校安全中校方責任、家長責任分別明確,引起不少家長和老師的熱議。特別是“上學放學途中出事故,學校無過錯則不擔責”,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認為不夠完善。 觀點交鋒 正方 解放了老師 “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遠離了學校所處的管轄范圍,出了事故把責任歸為學校,明顯說不過去。”施先生表示支持這一政策。 趙女士也對這一政策深表贊同?!皩W校對學生的責任,應該是從學生進校那一刻起,到離開校門為止。學生在校期間出了事,學校自然有責任,出了校門就不應該再和學校有關(guān)。家長尚且不能做到時刻陪在孩子身邊,又憑什么要求學校老師一天24小時監(jiān)管學生?我認為,學生在校外出了事故,除非是發(fā)生在學校統(tǒng)一組織安排的活動過程中,其他的學校無過錯情況,是不該承擔責任的?!?/p> 馬女士認為,這一規(guī)定對職責范圍非常明確,給在校教師吃了一顆定心丸?!袄蠋焸儾挥迷贀男M鈱W生的安全問題,才能真正靜下心,心無旁騖地投入到教學工作中?!?/p> 網(wǎng)友“雪咖君”稱,“讓教育不再畸形,終于讓教師見到了點曙光!” 反方 愁煞了家長 洪先生則對這一規(guī)定不太認同?!拔艺J為,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出了意外事故,無論學校是否有過錯,或多或少都應該承擔一點責任。不然學生一出校門,學校就會完全不管,這無形中把問題都交給了家長,讓家長犯愁?!?/p> 陳女士也同樣有著擔憂,“孩子離開學校大門,學校就可以不管了,我個人覺得不夠完善。有很多父母可能工作太忙,沒有時間接送孩子?,F(xiàn)在社會又那么復雜,危險因素太多,保險也不夠完善,孩子要是出點什么事,責任到底在誰?。俊?/p> 有網(wǎng)友認為,“給了學校一個保護傘,可以隨便打罵學生。學生因此在校外自殺,是不是學校也不用承擔責任呢?” 學校觀點 歡迎新條例 安全問題需各方共同努力 昆明市盤龍區(qū)某小學校長告訴記者,學校安全責任重,壓力大,涉及面廣,常有如履薄冰的感覺,作為學校一線的管理人員,十分歡迎新安全條例的頒布。 該校長認為,條例進一步明確了社會、學校和監(jiān)護人在學生安全工作中的職責,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使學校在責任劃分時,有了法律的依據(jù)與保護。 “校園安全不光是學校單方面努力就能實現(xiàn)的。孩子的安全需要學校、家長、學生及社會的共同努力。”該校長表示,希望該條例不光是成為學校開展安全工作的緊箍咒,同時也成為指導全社會共同為孩子營造安全環(huán)境的標準與規(guī)范。 專家觀點 條例接地氣 有助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 云南師范大學教育學教授王艷玲認為,該條例十分接地氣,應該是經(jīng)過調(diào)查、實地走訪、基于若干個案例進行論證等一系列工作后制定的,將各種扯皮的校園事件中所產(chǎn)生的職責問題劃分得非常明確,將有助于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 王艷玲說:“過去職責問題不明確時,過重的安全壓力讓學校、老師畏首畏尾,生怕?lián)?,甚至有的學校都不追求教學質(zhì)量,只要學生平安無事就好。學校的主要任務應該是教學,安全應該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有家長覺得該條例對學校有一定的傾斜,但王艷玲認為:“該條例并沒有給學?!山墶?,學校要履行的責任依然很重。只是對職責劃分更加規(guī)范化?!?/p> 對家長擔心的孩子校外安全問題,王艷玲表示,條例中已說得非常清楚,家長或監(jiān)護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學校的責任是,履行低年級學生上下學交接管理職責。孩子上下學途中遇到安全問題,不是學校的責任。 記者近日走訪發(fā)現(xiàn),昆明各校學生上下學交接井然有序,這一點做得還是相當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