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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的位置 :中華龍都網(wǎng) >> 新聞中心 來源:新周口客戶端 | 2018-11-29 14:47:02 |
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姬慧洋 陳永團 通訊員 安俊超 文/圖
近日,商水縣一男子酒后駕駛被執(zhí)勤交警逮個正著,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81.5mg/100ml,更讓民警感到驚訝的是,該駕駛員并無駕駛證。11月29日,記者從商水縣交警大隊了解到,目前該男子因涉嫌危險駕駛、無證駕駛被交警部門依法處以1000元罰款,并處以刑事拘留。
據(jù)介紹,11月26日晚7時許,該縣交警大隊外勤中隊民警在譚莊鎮(zhèn)白譚路附近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輕型普通貨車在正常行駛時,看到警車后突然降低車速,停在原地。見此情況執(zhí)勤民警主動走向前,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駕駛員支某支支吾吾,顯得有些慌亂,經(jīng)查詢支某并無駕駛證。在和支某交談的過程中,民警聞到了濃烈的酒氣。面對交警的詢問,支某承認自己喝了一點白酒。支某對著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吹了一口氣之后,儀器立刻響起了“對不起,您喝酒了”的提示,民警當即抽取支某血液,對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進行檢測,送檢的支某血液中檢出乙醇成檢含量為: 181.5mg/100ML,屬醉酒駕駛,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
據(jù)支某交代,當日吃晚飯時,其侄子帶著一瓶白酒來他家詢問事情,席間二人喝了不到一瓶白酒,吃完飯支某就開著其侄子的小型貨車送侄子回家,他心懷僥幸,認為天黑了交警下班了不會被查到。殊不知,一出門就被執(zhí)勤的民警逮個正著。民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支某處以1000元罰款,并處以刑事拘留的處罰。目前,支某已被移送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交警提醒廣大交通駕駛人,要切實將“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作為自覺行動,切勿心存僥幸,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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