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周口客戶端
2020-04-10
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彭慧 通訊員 樊帥
為了將撿到的8500元錢據(jù)為己有,當事人竟然在法庭上作出虛假陳述,最終不僅被法官當庭識破,全額返還失主,還被法院處以2000元罰款,真可謂得不償失、自食苦果。近日,針對被告楊某的虛假陳述行為,扶溝縣人民法院呂潭法庭依法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楊某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清了罰款。
2020年1月24日,原告陳某早上3點左右去扶溝農貿市場給自己經營的超市進菜,身上共攜帶8600元現(xiàn)金。在購買被告楊某、李某夫妻倆的西蘭花時,付給了其100元現(xiàn)金,隨后其余的8500元錢掉在了楊某、李某賣菜的三輪車旁邊。發(fā)現(xiàn)錢款丟失的陳某趕快報警,經公安機關查看監(jiān)控錄像顯示,是賣菜的楊某將錢撿走。事后陳某找到楊某、李某夫婦要求歸還丟失的錢款,楊某、李某先是承認撿到該8500元,但不同意歸還。后在陳某再次要求歸還時,楊某、李某拒不承認撿到錢了,陳某無奈向扶溝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楊某、李某歸還拾到的錢款并承擔訴訟費用。
庭審開始前,審理該案的呂潭法庭庭長鄒鵬舉特意帶領所有訴訟參與人進行了法庭宣誓,原被告雙方均承諾:“以人格和良心莊嚴宣誓,如違誓言,會辱沒祖宗傳承的名譽,終生受到良心譴責,并受法律制裁”。
庭審中,面對監(jiān)控錄像顯示楊某彎腰撿拾錢款的畫面,楊某本人百般抵賴、謊話連篇,拒不承認撿到錢款。當法官詢問楊某如何解釋監(jiān)控畫面中顯示其撿到了白色包裹時,楊某居然說是彎腰撿東西了,但撿的不是錢,撿的是她自己的衛(wèi)生巾。法官再次向楊某告知當事人作虛假陳述的后果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楊某仍一口咬定撿到的不是錢,撿的是衛(wèi)生巾。法官遂傳喚現(xiàn)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兩名證人依法進行了法庭宣誓,明確表示見到了楊某撿起地上一包錢并放入其本人包中的行為。此時,原告又提交了一份錄音證據(jù),法官予以當庭播放。錄音清晰顯示,楊某在電話中曾經承認1月24日早上撿到錢款的行為。
面對證據(jù),楊某見難以掩蓋事實,隨即改口稱是撿到錢了,但只撿到1000元錢。法官將監(jiān)控錄像放大,告知楊某1000元錢的厚度和其撿到的包裹大小明顯不符,希望其如實陳述。楊某見再也無法抵賴,最終承認其撿到8500元錢款的事實。在法官的當庭教育引導下,楊某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向原告陳某賠禮道歉,并將撿到的8500元錢款和本案訴訟費等各項費用共10000元交付陳某。
楊某的故意虛假陳述,不僅擾亂了訴訟秩序,浪費了司法資源,也損害了司法權威。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構建誠信訴訟環(huán)境,扶溝縣人民法院于4月1日依法對楊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并限期交納罰款。收到罰款決定書后,楊某后悔不已,但表示自己已經足額歸還撿到的錢款,希望法院不要對其處罰。法官依法告知楊某,如不及時繳清罰款,將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楊某懾于法律的威嚴,按時繳清了罰款,并表示以后吸取教訓,踏實做人、做事,不再做違法不誠信的事。
[責任編輯:王松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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