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山
第五十二章 上善治水 利益萬物
(今本《道經(jīng)》 8 章)
上善治水⑴。
水善,利萬物而有靜⑵。
居眾人之所惡,故幾于道矣⑶。
居善地,心善淵⑷。
予善天,言善信⑸。
正善治,事善能,動(dòng)善時(shí)⑹。
夫唯有靜,故無尤⑺。
【譯文】
上善之法是治理生命之水。水善,則能利益萬物而保持清靜的德性。
甘心處于眾人所不喜歡的低洼幽靜之地,所以接近于道。
居住善于選擇地方,心境善于保持沉靜,交往善于順從天道,說話善于誠實(shí)守信,修身善于清正廉潔,處事善于發(fā)揮所長,行動(dòng)善于把握時(shí)機(jī)。
正因?yàn)橛辛饲屐o的德性,所以沒有怨咎。
【新解】
本章主要講上善之法是治理生命之水。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人體含有80%的水分,因受到污染而導(dǎo)致各種疾病,要想清除體內(nèi)垃圾,必須清心寡欲,靜虛不爭,讓體 內(nèi)混濁的水慢慢澄清。二是指人心屬火,腎屬水,可以通過意念讓心火退藏于腎水之下,使水火既濟(jì),用奔流不息的源頭活水澆灌生命之花。老子以此教人心靜如水,使自己的心性與水性相合,待人處事如水應(yīng)物,自然流露出至善、至美、至真、至純之情,顯現(xiàn)出守靜處下、至柔至虛、利而不害、為而不爭的美德,而接近于道。這就是帛書甲本“上善治水”的修行心法。帛書乙本作“上善如水”,通行本作“上善若水”,雖明其理,但未明其法,所以本書選用“上善治水”之說。
【心法】
上善治水,利益萬物,靜虛不爭,沒有憂患。
【注釋】
⑴上善治水
“水”,是構(gòu)成生命的重要物質(zhì),上善之法就是治理生命之水,讓源頭活水奔流不息。此句經(jīng)文帛書甲本作“上善治水”,乙本作“上善如水”,河上公本作“上善若水”。
《文子》:水柔近于道,夫上古圣人法天善道,若水之上善。
⑵水善,利萬物而有靜
“水善”,惡水被治理成為善水,則能利益萬物并保持其柔靜謙和之性。有靜,帛書甲本作“有靜”,乙本作“有爭”,河上公本作“不爭”。
《文子》:夫水之為道也,上天為雨露,下地為潤澤,萬物不得不生。水流不爭疾,去而不遲。
⑶居眾人之所惡,故幾于道矣
善人的身心純凈,其心性同于水之性,與世俗之人不同,最接近于道。
河上公:眾人惡卑濕垢濁,水獨(dú)靜流居之也。水性幾與道同。
王弼:道無水有,故曰“幾”也。
⑷居善地,心善淵
河上公:水性善喜于地,草木之上即流而下,有似于牝動(dòng)而下人也。水心空虛,淵深清明。
⑸予善天,言善信
“予善天”,是指與別人交往順從天道,給予而不求回報(bào)。帛書甲本缺失“天”字,乙本作“予善天”,河上公本作“與善仁”。
河上公:萬物得水以生,與虛不與盈也。水內(nèi)影照形,不失其情也。
《文子》:水則富贍天下而不既德。夫水有余補(bǔ)不足,任天下取與。
⑹正善治,事善能,動(dòng)善時(shí)
河上公:無有不洗,清且平也。能方能圓,曲直隨形。夏散冬凝,應(yīng)期而動(dòng),不失天時(shí)也。
《文子》:夫水利貫金石,強(qiáng)勝天下。夫水稟受萬物而無先后。
⑺夫唯有靜,故無尤
河上公:壅之則止,決之則流,聽從人也。水性如是,故天下無有怨尤水者也。
第五十三章 功遂身退 合于天道
(今本《道經(jīng)》 9 章)
持而盈之,不若其已⑴。
揣(zhuī)而銳之,不可長保也⑵。
金玉盈室,莫之能守也⑶。
貴富而驕,自遺咎(jiù)也⑷。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⑸。
【譯文】
持守自身的盈滿,不如保持中和;鍛造自己的銳勢,不可能長保不失;金玉裝滿廳室,不容易把守得住;貴富而生驕狂,自己會(huì)招引禍患。成就了功德就要含藏收斂,這樣做符合自然規(guī)律。
【新解】
本章主要講功成身退,最符合自然之道。它包括兩種含義:一是在養(yǎng)生方面通過自身的修養(yǎng)而取得了成效,達(dá)到了精滿、氣足、神旺,這時(shí)候要知道收斂含藏,潔身如玉,守柔處弱,復(fù)歸于嬰兒狀態(tài),才能立于不敗之地。二是在做事方面通過自己的努力而取得了成就,建功立業(yè),事遂人愿,這時(shí)候要懂得知足知止,退身養(yǎng)德,萬不可居功自傲,招災(zāi)惹禍。
【心法】
消除盈滿,含藏收斂,功遂身退,合于天道。
【注釋】
⑴持而盈之,不若其已
“持”,握也。帛書甲、乙本作“ ”,“ (zhi)”,內(nèi)含修真學(xué)之意。河上公本作“持”,持與意思相近。
河上公:盈,滿也;已,止也。持滿必傾,不如止也。
王弼:持,謂不失德也。既不失其德,又盈之,勢必傾危。
《莊子》:盈則溢矣,不可自滿也。
⑵揣(zhuī)而銳之,不可長保也
“揣”,量也;或?yàn)椤按分?。帛書甲本殘缺,乙本作? ”(tuán),含修真學(xué)之意。與“揣”音近通假。河上本作“揣”。“銳”,帛書甲本作“兌”,乙本作“允”,河上公本作“銳”。
河上公:揣,治也。先揣治之,后必棄捐。
《莊子》:銳則挫矣,不可自驕也。
《列子》:揣利害,不如其已。
⑶金玉盈室,莫之能守也
此句帛書甲、乙本作“金玉盈室”,河上公本作“金玉滿堂”。
《文子》:古者圣王處大,滿而不溢,故能長久。末世滿溢者亡。處大不溢,盈而不虧,所以長守富也。末世不能守之,失天下也。
⑷貴富而驕,自遺咎(jiù)也
河上公:夫富當(dāng)賑貧,貴當(dāng)憐賤;而反驕恣,必被禍患。
《文子》:生而貴者驕,生而富者奢,末世富貴驕奢者亡。富貴不以明自鑒。而能無為非而不亡者,寡矣。
⑸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此句經(jīng)文帛書甲本作“功述身芮”,乙本作“功遂身退”,河上本作“功成、名遂、身退”。
河上公:言人所為,功成事立,名跡稱遂,不退身避位,則遇于害,此乃天之常道也。譬如日中則移,月滿則虧,物盛則衰,樂極則哀。
《文子》:主驕則恣,恣則極物,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故功遂身退,天道然也。
(未完待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