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陳艷芳 戚娟娟
本報訊 5月24日,某銀行派工作人員來到商水縣人民法院,將一面錦旗送到該院執(zhí)行局速執(zhí)三團隊團隊長高艷平手中,以示謝意。
2018年12月28日,周某某與某銀行簽訂合同,貸款47萬元。貸款到期后,周某某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44萬余元,在多次要求償還貸款無果的情況下,該銀行將周某某訴至法院。商水縣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周某某償還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
判決生效后,周某某未履行判決義務,該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高艷平依法向周某某送達了相關(guān)法律文書,但其仍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隨后,高艷平依法對周某某名下的房產(chǎn)進行查封,并多次從法、理、情角度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如再不履行判決義務,法院將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對其名下房產(chǎn)進行司法拍賣。周某某仍故意推脫,聲稱很快就償還貸款,但遲遲沒有實際行動。高艷平遂依法啟動了司法拍賣程序,周某某見法官動了真格,趕忙履行了全部義務。③2